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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中医药科技创新规划:技术与标准并行

日前,科技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正式发布“十三五”中医药科技创新专项规划,明确指出到2020年,要建立更加协同、高效、开放的中医药科技创新体系,解决一批制约中医药发展的关键科学问题,突破一批制约中医药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加速推进中医药现代化和国际化发展,构建更加符合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特点的研究模式和技术体系,显著增强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

规划中强调要提高中药资源保障水平和新药研发能力。攻克一批常用大宗中药材种植(养殖)、加工、质量控制的技术难题,培育一批中药材大品种,打造中药材大健康产业链;突破中药新药发现、制剂、安全性评价等瓶颈问题,研发一批创新中药;研发数字化、智能化现代制药装备,促进中药工业绿色智能升级。

在标准体系方面,规划中特别指出要建立健全中医药标准体系,推进中医药国际化发展,完善中医药国际标准,形成不少于50项药典标准和100项行业标准,完成5-10个中成药品种在欧美等发达国家作为药品注册;建立一批中医药研究中心与联合实验室,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合作。

专栏 中药标准化在行动

中药质量标准提升研究。加强中药质量标准的基础研究,突破中药药效指标成分确认、中药质量评价分析方法、中药毒性成分微量分析等关键技术,提高质量标准整体研究水平,开展100-150种常用中药材及饮片、100个大品种中成药的现代质量标准研究,健全完善中药质量标准体系,建立具有整体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的现代中药质量标准方法学体系。力争50项示范性中药质量标准进入国家药典,100项成为行业标准。

中药质量标准国际化研究。选择50种国际认可度高、出口份额大、拟开展国际注册的中成药产品原料药材,按照符合国际主流药典和国际标准化组织(《美国药典》、《欧盟药典》、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等)的相关技术要求,制定质量标准专论,被《美国药典》、《欧盟药典》等国际主流药典和ISO收录。同时,选择20-30种拟开展欧盟传统药物注册的中成药产品原料药材,撰写其安全性和有效性专论,通过欧盟药监局(EMA)专家委员会的评审,进入欧盟药监局草药专论目录。

专栏 中医药“一带一路”

建立若干中医药、民族医药研究中心或联合实验室,开展联合产品研发、传统医药知识产权保护、跨境民族医药标准研究等国际科技合作;建立“一带一路”药用植物资源保护平台、中试技术平台;推进相关民族医药古籍文献保护利用、理论研究以及医药产品和保健品研发等合作,培养中医药“走出去”专职科研团队,帮助技术力量薄弱的国家与地区培养中医药科技人才。

发展前沿关键技术与创新方法是十三五期间中医药发展的一项重点任务,其中特别指出要发展中药智能制造技术和新型中医诊疗信息采集前沿技术。具体来说发展符合中药制造特点的信息物理系统、物联网技术、人工智能技术、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技术、基于模型技术、混合制造技术,加快智能装备、智能生产线、网络化分布生产设施研发,构建智能化生产系统、智能化工厂(或车间),推动我国中药制造技术迈向高端水平;运用信息理论与技术、类脑计算与人工智能技术等多学科方法,结合太赫兹波、电致人体发光、人体成像等现代技术,重点发展新型中医诊疗信息采集、识别、处理与分析的方法、技术和装备,构建现代化中医诊断系统和平台。

此外,在规划中还多次强调构建中医药创新网络与支撑体系,具体来说要统筹加强和积极推进国家、部门和地方重点实验室、中医临床研究基地、技术创新中心、多学科交叉研究中心等建设,推进科技资源和数据信息开放共享,建立适应中医药现代化、国际化发展需求的科技创新协作网络,打造一批中医药临床研究、产业转化的高地,以新的组织模式和运行机制加快推进中医诊疗防治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中药产业发展。

专栏 中医药创新网络与支撑体系

1.大力推进国家中医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面向我国疾病防治需求,以临床应用为导向,以医疗机构为主体,围绕重大疾病、优势病种、特色疗法等方向推进国家中医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及协同创新网络建设,系统开展中医药临床研究、协同创新、学术交流、人才培养、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打造高水平的中医药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类国家科技创新基地。

2.统筹加强中医药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建设。统筹加强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中医临床研究基地、重点研究室和协同创新中心的建设,完善名老中医传承、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中药资源动态监测及服务体系和中药种质资源库等服务平台,深化中医药防治慢病和传染病临床科研协作体系、中医药康复临床科研协作体系与中医药科研伦理平台体系建设。

3.促进中医药科技资源和数据信息开放共享。加强中医药古籍与现代科技文献数据库、中医药科研信息数据库和生物样本信息库建设。整合各类科技资源和数据信息,推进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科技文献、科学数据等中医药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加快建立健全开放共享的运行服务管理模式和支持方式。

4.强化中医药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建设。培育与壮大科技中介服务主体,加强技术和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建设,探索符合中医药成果特点的融资模式,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

5.促进国家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种植)基地发展。加强国家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种植)基地建设,积极推进中药材种植服务、“互联网+”中药产业、中医药健康产品、中药产业园区集群等方面创新创业,大力发展中药大健康产业。